停呼吸机程序
2014-02-07 15:53 来源:http://www.jianianle.com/huxiji-c117.html 作者:admin
(1)短时间的呼吸支持,不存在呼吸机撤离间题。一旦通气改善,潮气量足够,即可停止呼吸支持。
(2)8公斤以上的患儿停呼吸机需逐步过渡,从机械通气到SIMV/IMV到CPAP。当患儿达到停机标准时,先减SIMV/IMV频率,然后减FIO 2、PEEP。SIMV/IMV频率自20次/分开始逐惭减少,病情简单、心功好,每间隔半小时减5次/分,最后降至5次/分。减呼吸机频率时应密切注意临床变化,一旦患儿呼吸增快>10次/分,心率加速>20次/分,或血气分析不满意,仍应增加SIMV/IMV的次数。病情较重者每间隔1—2小时减SIMV/IMV的RR2次/分,SIMV/IMV的RR达10次/分时,自主呼吸好,PaO2、PaCO2正常,可缩短减SIMV/IMV的R R的间隔时间。插管三天以上的患儿,减SIMV/IMV的RR时要慎重,每减2次/分后都要查血气,开始间隔时间1—2小时SIMV/IMV的RR达l o次/分时,间隔的时间要更长,带管一周以上的患儿,要考虑整个减SIMV/IMV的RR过程为1—2天。
呼吸机频率减至5次/分后30分钟。测量并记录患儿的呼吸率、血压、意识、心率和动脉血气等。如果符合拔管标准者。完成拔管。
(2)新生儿、体重小于8公斤以下的婴儿,采用快速停机法。SIMV/IMV从25次开始递减,自主呼吸恢复后,成为20—12—10到6次/分,每次递减的时间间隙为5分钟。呼吸机频率达6次/后20分钟查血气,其结果正常,完成拔管。
(4)术后伴有神经系统并发症、肺部并发症、气管切开的儿,应单独建立停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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