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用呼吸机的标准
2014-02-07 15:51 来源:http://www.jianianle.com/huxiji-c117.html 作者:admin
达到停机标准时,表明术后早期患儿病情相对稳定了,所以,停用呼吸机是术后呼吸治疗中的一大关健。停机前要全面评价、判断患儿的主要脏器的功能情况及预后,同时要考虑术前诊断、心内畸形矫正情况和心肌阻断时间,并淮备好拔管后进一步加强处理的重点。所谓的“停机标准”是人为制定的,尚需在实践中反复验证、修改。新生儿、婴幼儿因停用呼吸机而发生意外时,病情往往急剧恶化,使人措手不及,所以既要严格掌握停机标准,又要做好停机时的—切应急的准备。
1.临床标准
(1)达到呼吸机治疗目的者。
(2)神志清醒,反应灵敏,自主呼吸有力,咳嗽反射好。
(3)全身情况稳定,循环功能稳定,血压正常,生命体征平稳。
(4)无严重的组织水肿和酸中毒。
(5)患儿无鼻翼扇动、紫绀、烦躁不安,无任何呼吸功能不全表现;x胸片显示肺、胸膜正常或有明显好转。
(6)心脏功能改善、稳定,血压平稳,升压药用量减少或停用。外周循环好,排尿量好,利尿剂用量减少。估计心功能能较好地耐受拔管后预期增加的呼吸功。
(7)肛温一皮温差<3℃。
(8)无心律失常或已经控制。
(9)引流液不多,无出血与心包填塞征象,无二次开胸的指征;
(10)估计拔管后呼吸道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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