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和新生儿的术后呼吸道处理
2014-02-11 16:22 来源:http://www.jianianle.com/huxiji-c117.html 作者:admin
有关婴儿和新生儿的呼吸道处理可遵循上述方法,但有几点须特别强调。所有术后保留插管的婴儿患者送到重点护理病房时均接于机械呼吸器。PEEP并非常规应用。当婴儿患者具有足够精力时,提示能维持自主呼吸,同时根据血气分析表明肺功能良好(在没有心内右向左分流的情况下,PO2大于60毫米汞柱,PCO2小于45毫米汞柱,代谢性酸中毒纠正后pH大于7.30)时,则可用T形管接于2—3厘米水柱的CPAP进行自主呼吸。
婴儿患者,特别是新生儿患者,在停用呼吸器时,必须极其谨慎,因为通气量的微小改变即可迅速引起血液气体的明显变化。开始时,自主呼吸的时间不可超过5—10分钟,以后可逐渐增加到数小时。通过间歇性强迫呼吸停用呼吸器的方法对这类小儿患者尤为适用。
由于在新生儿患者,呼吸道正压的突然降低可引起大片肺不张,故停用PEEP及CPAP的过程必须缓慢进行。正压以每小时减小一厘米水柱的速度,逐渐降低至2厘米水柱,并维持至拔管时为止。
如果患者自主呼吸持续一小时或更长时间后,并无疲劳表现,同时根据气体分析表明通气情况良好(PO2大于60毫米汞柱,PCO2小于45毫米汞柱,pH大于7.30),则可准备拔管。在长时间插管后,应用地塞米松(0.3毫克/公斤)可以减少细小气管的水肿。
遇有新生儿患者未用气管内插管,但由于广泛肺不张或动脉血PO2低于50毫米汞柱而需用CPAP时,可通过鼻塞不断给以氧气),维持CPAP至5厘米水柱。开始时,氧流量为3升/分钟,必要时可增加到10升/分钟,以维持合适的呼吸道压力。应用CPAP结合积极的呼吸道清洁,常可迅速地使不张的肺完全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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