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机的撤离条件
2014-02-10 17:01 来源:http://www.jianianle.com/huxiji-c117.html 作者:admin
(一)撤离的条件
1.病人—般情况明显好转,客观检查基本正常或恢复至呼衰以前状态。
2.肺的机械动力功能,咳嗽能力明显恢复。
3.在吸入40%以下氧条件下PaO2>60nmHg(8kPa);PaCO 2<50mmHg(6.67kPa);PH值接近正常。
4.在吸痰时停用呼吸机的时间逐渐延长而无明显呼吸困难。
(二)撤离的步骤 短期使用呼吸机者可随时撤离,长期应用者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1.首先做好病人的心理准备,增加安全感。
2.换为人工手控通气适当间歇给以辅助呼吸,逐渐延长自主呼吸时间:如有SIMV可试用每3次自主呼吸加强1次指令呼吸,逐步减少指令呼吸,直至完全自主呼吸。
3. 给氧浓度提高10%,以防PaO2下降过快。
4.观察各种生理指标是否基本正常。撤离呼吸机后血压略升、出汗稍多是正常现象。
5. 停机15分钟内每3~4分钟给以1次“叹息”潮气量,并观察停机后有无恶化现象。
6.撤离呼吸机后继续结氧并注意气道湿化。人工气道保留—段时间,以防不测。
撤离呼吸机失败的原因是:①撤机过早,病情尚未稳定;②使用呼吸机不当;③慢性消耗性
疾病或营养不良,储备能力差;④有时因病人长期应用人工通气已习惯,突然撤离怕没有保
障,因而怕晚上“死过去”,可晚上用呼吸机,白天停用。长期用机数月者撤离时应停停用用,逐渐延长停用时间,前后需时5~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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